她一身碎花长裙,踩着一双青色小皮靴,上面挂着些许雨珠。女孩子亭亭玉立,长发垂肩,双眼迷人,却是一个极温和的面相,这种面相与生俱来的会让人对那女孩多一份亲切感。
“哎呀,大红着急了一下午,原来这东西已经死了。”女孩子看了一眼黄朝,和很多人一样,看到的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邻家大男孩,所以很快她的目光落在了黄朝脚边,那具蜈蚣的残骸上面。
“可惜了大红追着它好几天,眼看着就成晚餐,却没想到死在这里了。”女孩子说着,脸上露出一丝无奈和懊恼。
“大红是什么?”黄朝好奇的问道。
“爷爷从四川带来的一只大公鸡,好多年了。你是大一的新生吧?”女孩子打量着黄朝,好奇的问道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这个学校很多人都认识大红的,你居然不知道,很显然就是大一的新生啊。”
黄朝尴尬的挠了挠头,却也当下明白,这蜈蚣八成是死在了那个大红的嘴下。只是百足之虫,死而不僵,那大公鸡只是啄伤了它,却没有一嘴下去叨死它,这才让蜈蚣流窜到了这两厅,抱在了葫芦上面,将临死前五毒的气机附在了葫芦之上。
真是造化弄人,黄朝却是怎么也没有想到,那个大红的公鸡居然成了自己的贵人,不对,是贵鸡。
“怎么学校也能养鸡?”黄朝很好奇的问道。
“养鸡算什么啊,同济大学里面还有一条喂鱼的鹅呢。”女孩子没好气的白了黄朝一眼,透着一股灵气的调皮。
“你想不想看看大红?”
黄朝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那走。”女孩子说笑着,却迈着小碎步离开了凉亭。
黄朝跟在她的后面,俩人也不说打把伞,就这么穿梭在工大的校园里,七拐八拐的两个人就这么钻进了工大南草坪一处破旧阁楼的后面。
进来之后,黄朝脚底还没立稳,却听见了一阵咕咕咕的声音。
走近了一看,却看到一个木架子上面,一头雄鸡,高傲的立在那里。
“好家伙,金鸡独立!”
那是一只大红公鸡,单足而立,丝毫不惧已经稀薄的雨水,傲然的站在树枝上面,虽然是家畜,但双目却透着一股关二爷一般的孤傲。而让黄朝印象最深的
是,那孤傲的眼睛上面,是硕大通红的鸡冠!
在黄朝脑海中浩瀚的奇门秘典之中,的确有关于鸡冠血破邪的内容,只是黄朝还没有机会印证。但换句话说,这么一个硕大的鸡冠,以及这么一头孤傲的像关二爷的大红公鸡,放在这里,黄朝杀它的心全无。
“爷爷说,大红还年轻,炖来煲汤或者红烧口味都不是最好的,最起码还需要半年的时间。”
黄朝看着那大红公鸡杀心全无,更别提吃它了,只是那小姑娘却实诚,直接到出了这大公鸡最后难以逃脱下锅的命运。
当下突然对这小姑娘嘴里的爷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“你爷爷是?”
“你一个大一新生,说了你也不知道,对了你学什么专业的?”女孩子故作老气横秋的说道。
黄朝突然被这么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鄙视一通,相当尴尬,却也不好对一个小孩子太认真,毕竟江湖有言,女人,小孩和老头最难缠。
“我是城建与环境艺术的,你说的不错我昨天才来报道。”
“怪不得,不过既然你学的是这门课,或许将来机会见我爷爷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