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,他驱车去了打印店。
他也准备打印一份商铺的出租合同。
也许换做别人,别说才相处三个月的情侣,就算是准备结婚的未婚夫妻,遇到这种事——多半也得在商言商,签个保证双方利益的合同。
毕竟,人心是最善变的东西。
万一哪天吵架,一句“你现在立刻马上!从我的店里滚出去!”,这话真要说出口,很伤感情。
只有白纸黑字写下的东西,才不会轻易变。
所以,从理性角度出发,签这种合同,对双方都好。
不过向来最理性的老小子,这一次却不是从理性出发。
周屿是一点不是担心林望舒会变心、改变主意。
毕竟,两辈子的人了。
对她,他算是真正的知根知底。
林望舒是那种分得清“一码归一码”的人。
就算吵架,也不会拿这种事要挟。
她一般都是——自己独自生闷气,然后把自己默默气死。
在周屿看来,他和林望舒之间,对彼此的信任早就过了“需要合同来证明”的阶段。
但人嘛,往往不是怕事——而是怕“人”。
感情的事,自己清楚就好,可一旦牵扯到家人朋友,总会冒出那么几张嘴——一本正经地替你“打抱不平”。
什么“你怎么倒贴啊”、“女孩子要懂得自爱啊”、“别被爱情冲昏头,男人靠不住的”。。。。。。
周屿甚至都能想象到那画面——几张嘴在那罗里吧嗦,烦都烦死了。
虽然以清冷少女那性子,肯定不会把这些话放在心上。但周屿还是不希望有一点“落人口舌”的机会。
坐在打印店的电脑前,周屿上网找了个还算规范的《商铺出租合同》模板。
他仔细看了一遍,把其中一些用词模糊、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,都顺手改掉。
然后,在承租人和出租人那一栏,写下了二人的名字。
至于租金周屿早就调研过那条商业街的行情。
他在合同里填上了一个价格:比当前最高价,再高一点。
这样一来,这份合同,无论哪天被人翻出来,都显得合情合理。
。。。。。。
。。。。。。
另一头。